乐安把好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四个环节
近年来,乐安县劳动就业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失业职工的待遇审核、发放管理,在发放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程序上把好四个环节,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一是用工单位或改制企业移交失业职工档案时,派人审核失业保险参保情况是否完备,基金征缴是否存在少缴、漏交,资料是否齐全,缴费年限是否准确无误。
二是审核失业职工待遇享受期限。由审核人员根据个人人事档案及缴费账户资料,进行待遇初审,再由分管领导进行复审。每道审核环节通过后,审核人员在《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上签字,然后再在失业职工《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时限、金额。
三是待遇申领层层把关。失业职工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每月在规定时间内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办事大厅窗口签领,对当月未按时签领的失业职工扣发当月失业保险金,月底失业保险办汇总当月实发金额并上报县财政局社保股,再由银行划拨到失业职工***上。此举动态掌握了失业职工的就业情况,避免失业保险金的流失。
四是加强失业职工档案管理。档案室在接受失业职工档案后,对各类档案进行整理、归类、上架,社保部门或劳动部门发来调档函后,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将失业职工的人事档案进行移交,档案室及时通知失业保险办公室停发其失业保险待遇,有效防止失业职工同踩“二条保障线”。
通过设置四个环节,提高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透明度,明确了责任,加强了内部监督,有效地保障了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发挥了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的作用。今年1-10月,该县共停发46名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重新就业16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0人。(乐安县就业局 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