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风建设座谈会
近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在山东威海组织部分省市召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行风建设座谈会。部调解仲裁管理司司长宋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司长李小虎主持会议。
宋娟司长在讲话指出,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目的是增强调解仲裁队伍的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调解仲裁工作效能和社会公信力。各地要充分认识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的重要意义:一是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把加强调解仲裁行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措施,以开展“接地气、体民情、转作风、促民生”活动为载体,推动党员、干部以作风转变促进业务工作,认真查摆在“四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加以改进。二是调解仲裁行风建设是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的同时,通过制定办法,提高队伍规范化管理;通过多种方式培训,提高队伍的素质;通过行风建设,树立队伍的形象,要把调解仲裁行风建设作为效能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常抓不懈。三是加强行风建设是解决当前调解仲裁工作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要通过行风建设着力解决调解仲裁突出问题,要让广大调解员、仲裁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全面提高业务素养、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建立一支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务实高效的工作队伍,树立调解仲裁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宋司长要求,各地要在这次会议所达成初步共识的基础上,准确把握调解仲裁行风建设的目标任务,一是要树立为民宗旨。一要把为民宗旨贯穿到调解仲裁的各个工作环节中;二要把为民宗旨体现在发挥制度优势之中;三要把为民宗旨体现在服务措施之中。二是要秉持法制理念。一要完善调解仲裁法规政策;二要提高队伍法律运用的能力;三要依法公正办案;四要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三是要提高服务能力。一要改善服务设施;二要提高服务水平;三要规范工作程序。四是要建立约束机制。一要建立经常性教育机制;二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三要健全群众监督机制。
宋司长强调,推动调解仲裁系统行风建设,既是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习***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内容。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将调解仲裁队伍行风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协调推进。要制定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的具体目标和措施,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要加强对调解仲裁队伍行风建设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二要建立考评机制。要制定调解仲裁行风建设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将行风建设情况纳入仲裁机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要结合年终考核,争取每年开展一次窗口服务度测评,并与平时考核相结合。要健全调解仲裁“窗口”听取当事人意见的机制,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机制,主动接受当事人的评价和监督。三要重视教育养成。各地要将加强调解仲裁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今后各地举办的培训班要将行风建设纳入培训内容,部里即将出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任职培训大纲》把仲裁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作为一部分单独列入,各地在培训中要抓好教育落实。 四要发挥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树立调解仲裁“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在运用媒体宣传的同时,也要加强宣传报道纪律,特别是接触新闻单位,发表言论要慎重,防止出现负面报道,一旦出现负面报道,要立即查清事实真相,是误会的,及时予以解释澄清;真是我们有问题,要虚心接受批评,立即整改,最大限度消除影响。
北京、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山东、广东、四川等省、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省郭建平同志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