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就业局转发刘三秋厅长批示精神要求全省劳动就业服务系统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省就业局印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刘三秋厅长批示精神 进一步做好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赣就局[2013]20号),转发刘三秋厅长批示内容:“我省就业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并富有创新性,多次受到人社部和省领导的肯定。今年就业形势相对严峻,但目前就业局、就业处已作了很好的工作方案,希望继续努力,实现‘不降低、有提高’的工作目标”,要求全省就业服务系统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以全面完成“民生工程”就业目标任务为己任,千方百计促进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确保实现年底高校毕业生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总体目标。《通知》还对做好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一是以提供优质服务为己任,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继续把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 把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更加优质、精细、周到的服务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俯下身、静下心,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二是以实名制登记为基础,创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模式,同时建立***回访制度,确保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帮助有就业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创业;三是以实施“4+1”工程为抓手,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内涵,同时,加大对“4+1”工程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实行周有调度、月有统计、季有汇总的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掌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展情况;四是以“转作风、进园区、强服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变“等”为“找”、化“靠”为“进”,采取主动联络、***服务、问询调查等方式,在完善园区现有服务站点和劳动保障服务功能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