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五大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框架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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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按照《九江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要求,今年,湖口县职工生育保险全面启动,参保对象满1年后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依照“以支实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筹集基金,缴纳标准按照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的比列缴纳,所缴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用缴费。生育保险启动后,生育保险待遇全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截止目前,全县已有60个单位缴纳生育保险,总人数达8737人,收缴总额95.45万元。生育保险的顺利实施,标志着全县五大社会保险体系建设框架的基本形成,它一方面是在新形势下保证妇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是促进企业改革、均衡企业负担、保障妇女充分就业的需要。(刘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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