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南昌召开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社系统法治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党的十八以来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交流各地法治人社建设经验,分析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法治人社建设任务,10月17日,省人社厅在南昌召开全省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省人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克琦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劳动监察局、省社保中心和南昌市、赣州市、吉安市、萍乡市、安福县、南城县等8个单位作了经验交流发言,厅法治人社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社局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和法制机构负责人等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人社建设,刘三秋厅长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研究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人社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党的十八大以来的五年,是人社系统政策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行政执法和行政监督更加规范、放管服改革力度最大、法治宣传教育成效更加突出的五年,通过全省人社系统的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了“以权责匹配为基础的责任人社、以高效便捷为重点的服务人社、以公开透明为要求的阳关人社、以省级集中为模式的数字人社、以勤政廉政为保障的廉洁人社”的法治人社新格局,不少工作得到了人社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部分单位和个人先后受到中央有关部委和省政府的表彰,为推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确立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未来几年,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时期,更是全面推进法治人社建设的重要机遇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人社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深化人社领域改革对法治人社建设提出了新需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对法治人社建设提出了新挑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对法治人社建设提出了新期待,各级人社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从更高的角度审视承担的使命,从更高的起点谋划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把人社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切实推动法治人社工作迈向更高水平、实现更好发展,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平公平、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积极推动人社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立法和改革决策的衔接,健全依法科学决策机制;二是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严格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建立健全工作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三是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发挥好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完善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完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四是切实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抓好人社系统“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创新普法形式,加大学习培训力度。
会议指出,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关键在领导、保障在基础、重点在落实。各级人社部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更严的要求全力抓好法治人社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强化法治思维,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依法行政,将法治人社建设融合到“一条主线、六大板块”的规划、部署和落实中去,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三是强化队伍建设,要高度重视法制队伍的建设,法制机构也要充分发挥在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中牵头抓总、统筹规划、组织落实、监督检查的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成为法治领域的行家里手,努力当好本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四是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健全法治人社建设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核目标,逐步完善考核措施,并注重考核结果的应用。厅各处室单位和各级人社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法治江西建设、谁执法谁普法等考核工作,对照考核指标逐一检查,收集相关材料做好台账,提前做好迎检准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考核不出问题、取得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