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完善四项制度创建充分就业社区
今年以来,乐安县劳动就业局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建立并完善“四项制度”,加大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截止目前,城镇新增就业人员2426人,安置“4050”困难人员就业230人,完成年任务分别为97.82%、95.83%,城镇就业率达94.5%,“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清零”。
一是台账管理制度。按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的要求,建立社区劳动者及就业情况台账和***服务台账,并根据就业情况的变化,及时做好信息的更新,保证信息的时效。
二是公布公示制度。各社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信息发布栏等形式,向辖区内群众和单位公布有关充分就业社区的内容,公示结果的处理情况。
三是服务承诺制度。将就业服务的内容程序、时限以及服务标准等事项向社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
四是联系走访制度。走访下岗失业人员了解基本情况和就业创业意愿,宣传创业就业帮扶政策,提供岗位信息、培训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帮助解决他们就业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此同时,走访用人单位宣传安置失业人员的优惠政策,搜集并帮助发布用工信息,推荐介绍下岗失业人员配合做好招工录用备案等,对走访对象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认真整理研究解决措施,并做好相关台账。
(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