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积极纳入全市统一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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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由南昌市人社局制定的《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后简称《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在南昌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论证通过并发文。在《实施办法》即将全面实施的大背景下,新建县被征地农民保险工作以“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积极纳入全市统一规范操作”为出发点,结合我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具体经办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目前全县涉及征地的有长堎镇、乐化镇、长堎工业园区、樵舍镇、望城镇、西山镇和流湖乡七个乡镇,符合该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有1.7万余人,该局根据《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把握方向,积极行动,逐项落实,确保全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迅速有序稳步的推进。(熊欢、孙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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