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医保局局长曾小华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殊荣
近日,万安县医疗保险局局长兼党支部书记曾小华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称号。
多年来,曾小华同志始终秉承争先创优的精神、开拓创新的锐气和服务于人民的宗旨,在每个工作岗位上都取得了骄人成绩。2006年3月她担任万安县医保局局长职务以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执著的敬业精神和“孺子牛”的干劲,带领全局干部职工团结协作、开拓奋进、求实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突出成绩,该局先后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等57项荣誉称号(其中市级以上荣誉37项),2009年以来,该局七次在全县部门内设机构、二级单位形象测评中排名第一。她个人先后被评为“江西省社会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江西省巾帼建功标兵”、“吉安市十大杰出青年”、“吉安市首届十大杰出女性”、“吉安市劳动模范”、“吉安市优秀共产党员”、“吉安市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该县人大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袁为美率领县总工会领导班子为曾小华同志颁发“全国五一巾帼标兵”荣誉证书。(万安讯 温桂秀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