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2016年重点推进50项改革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人社部的安排,结合江西人社工作实际,日前,省人社厅制定下发了《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2016年重点改革工作计划》,确定2016年全省人社领域重点推进落实50项改革任务。
据了解,在这50项改革任务中,省委、省政府赋予省人社厅牵头负责的有9项、配合完成的有7项。对这50项改革任务,省人社厅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完成进度等,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这50项改革任务共分八大类,其中围绕提升服务水平,重点推进包括继续取消和下放一批省本级行政权力事项、推进社会保险“多险合一”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完成50%设区市人社阳光政务信息系统推广使用等8项改革举措;围绕就业创业方面,重点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制定出台支持“四众”平台建设的扶持政策、实施就业精准扶贫计划、建立创业资本融入的连续扶持机制、完成设区市及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改革、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整合工作等7项改革举措;围绕完善社会保障政策方面,重点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全面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研究制定我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方案、探索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等8项改革举措;围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落实国家基层卫生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启动全省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启动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制定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启动实施全省引进高端外国专家和急需紧缺海外工程师计划等7项改革举措;围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方面,重点贯彻落实公安院校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总结推广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范围、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级晋升改革试点、制定出台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改进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办法、健全完善军转干部安置办法等5项改革举措;围绕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重点研究制定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并开展试点、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评估和调整机制等3项改革举措;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点启动《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的修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在全省工程领域推行农民工工资实名制信息监管办法等4项改革举措;围绕推进各领域改革,重点配合做好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等7项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