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统一部署,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扰乱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有三项:一是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监管。对申请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做好对经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监管,规范其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对在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介绍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擅自从事培训业务和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违规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和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费以及存在捆绑或隐性收费行为等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二是依法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活动的组织或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能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人力资源服务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三是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改正,予以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规范旅行社与其招用导游之间的劳动关系,依法保障导游劳动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