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等12部门召开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
11月27日,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省总工会、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12部门联合召开2016年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三秋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社厅巡视员陈利克主持会议。
刘三秋厅长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但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剧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所增加。随着元旦、春节临近,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可能会进一步凸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面临的形势比往年更加严峻,任务非常艰巨。对此,我们要切实增强做好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工资。
刘三秋厅长要求,从11月下旬开始在全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都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及时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快速处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稳妥处置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努力实现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案件基本结案,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刘三秋厅长强调,为扎实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不但要重点监控和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到问题不解决不销账,还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继续实行举报投诉24小时值班制度和首问责任制,对农民工反映的拖欠工资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充分发挥“一点举报投诉、全域联动受理”机制作用。同时,对重大违法案件要***督办,必要时直接进行查处,集中排查和举报投诉案件调查中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各地人社部门要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支付。此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继续开辟争议处理“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改进办案方式,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争议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开庭、及时裁决、快速结案。畅通农民工寻求司法救济的渠道,提高争议案件执行效率,协同司法、工会等部门为有需求的农民工维权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刘三秋厅长要求,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要迅速介入,对已缴纳工资保证金的企业,要及时动用保证金支付拖欠的工资,对采取非法、极端方式讨薪或讨要工程款,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并主动向社会和公众说明情况。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对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要建立“黑名单”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引导企业主动守法、诚信用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并按规定公布相关信息。
会上,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对本系统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提出了要求。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国资委、工商局、总工会,人民银行省内各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