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助保贷款稳步推进并取得新成效
为解决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生活困难人员中断缴费问题,保障参保人员养老保险权益,去年10月,我省启动实施了“助保贷款”工作。随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助保贷款”政策惠及面越来越广,有效解决了部分困难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难题,赢得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困难参保人员更加广泛的关注和认可,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促使“助保贷款”政策在全省各地更快落地,省社保中心积极与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洽谈合作事宜并取得成效。今年6月,省社保中心联合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下发了《关于联合推动助保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79号),双方正式建立合作关系,为全省“助保贷款”工作健康发展搭建了平台,加添了动力。各市、县(区)也积极行动,主动与银行系统对接,现已有31个市、县(区)与地方银行签订了合作协议,为下一步“助保贷款”业务全面铺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全省共有8个设区市和40个县(市、区)出台了“助保贷款”实施办法,为当地业务规范开展提供了依据。吉安市本级及其辖11个县(市、区),上饶市本级及其辖8个县(市、区)出台了办法,启动了业务办理程序,工作态势良好。据统计,全省已有14个市、县(区)办理了“助保贷款”业务,共计办理1255人次,发放贷款2584.4万元。(省社保中心 张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