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保中心携手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助推助保贷款健康发展
近期,省社保中心联合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下发了《关于联合推动助保贷款业务发展的通知》,双方就推进全省“助保贷款”工作展开合作。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成为第一家就“助保贷款”业务与省社保中心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通知》就推进“助保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明确了权利和义务,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还专门制定了《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产品实施细则》,为各级支行规范开展“助保贷款”业务提供依据。
据悉,凡具有江西省户籍且按规定参加了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到龄时符合在我省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条件、但当前因生活困难而无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个体参保人员,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可以享受“助保贷款”。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提供的“助保贷款”额度为原则上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年限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助保贷款”是我省为解决一些贫困群体存在基本养老保险中断缴费或缴费困难,出台的一项关系民生、服务群众的为民、惠民政策。去年10月,我省出台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南昌中心支行关于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助保贷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为全省开展“助保贷款”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