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征缴委托银行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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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记者从省社保中心获悉,工伤保险费征缴采用委托银行代收的方式征缴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
据介绍,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单位缴费基数为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职工本人工资收入超过南昌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缴纳;低于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用人单位首次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根据行业基准费率确定。行业基准费率为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三类行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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