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清理规范全省中级评委会部分省直单位职称评审权撤销
又到申报职称的高峰期。10月31日,记者从江西省人保厅获悉,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保证评审质量,江西将对职称申报评审程序进行严格规范,即日起全面启动对全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清理和规范。凡不符合要求的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中级评委会将一律予以撤销或调整,收回职称评审权。
据了解,从1986年职改以来,经原省人事厅、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授权、审批或备案,江西省直单位及省属企业组建了一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级评委会”),开展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但随着单位、人员等情况变化和职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评审的系列(专业)、标准条件、范围人数以及要求相应发生了许多变化,也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为了整合评审资源,保证评审质量,江西决定对全省中级评委会开展清理规范。
此次清理和调整的范围包括: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原省人事厅、原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授权、审批或备案组建的中级评委会(含各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中级评委会)。记者了解到,在清查中,凡存在“参评人数少,不能坚持正常评审”、“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质量较差”、“超范围、跨专业评审”等现象的中级评委会将予以撤销或调整。这意味着这一类中级评委会的职称评审权今后将被收回。
省人保部门将最终酝酿确定调整方案,并向社会公布。凡未在公布之列的评委会即停止职称评审工作,其之后开展的职称评审结果将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