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监察局获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荣誉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通报》,江西省劳动监察局获“2012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这是省劳动监察局自2009年以来连续第四年获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厅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省劳动监察局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于2012年2月8日至3月20日,在全省范围内认真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任务,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积极牵头协调有关部门,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二是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确保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做好舆论引导。一是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二是印制《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规定》等政策法规资料,在广场、车站、人力资源市场、大型招聘会上免费发放。三是通过举办职业中介机构负责人学习班、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使劳动者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职业中介机构的职介行为、用人单位的招用工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三、联合执法,大力整治市场秩序。我们始终坚持“三个结合”原则,即:坚持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排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坚持突击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绝不手软。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企业招用工行为得到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
四、强化措施,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将主动检查、受理举报和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监督体系。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有关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共同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三是进一步落实我省制定的《关于建立职业中介机构不良记录和退出制度的通知》精神,规范行证许可程序,严格职业中介机构不良记录和退出机制。四是严格劳动保障年度审查制度,依照“企业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对失信职业中介机构情节严重的建议吊销其职业中介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