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于都县三措施有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发展
为了更好的推进该县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进展,帮助更多自主创业人员成功创业,有效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今年于都县小额贷款担保中心采取了三项措施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力度。
一、“两个放开”,扩大贷款扶持范围。一是放开普通合伙经营小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普通合伙经营企业,根据经营规模可提供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贷款;二是放开二次扶持政策。对通过小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且按时归还贷款的,根据其经营规模和带动就业人数增加情况,积极提供二次扶持,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通过扩大扶持对象范围让小额贷款政策惠及千家万户。
二、“两个放松”,进一步降低反担保门槛。放松妇女贷款担保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妇女创业个体,只要提供3个由县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作为担保,就可提供8万元的小额贷款。二是放松了农民工贷款担保方式。按照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农民工等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县就业局和农信社共同起草和出台了《关于推进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农民工等自主创业的实施办法(暂行)》,新增了自行担保贷款方式,农民工可向基层农信社申请贷款,农信社进行申贷调查,符合条件的由农信社统一送于都县小额担保中心申请贴息。
三、“两个严格”,降低放贷风险。一是严格执行准入条件。对申请二次扶持的,必须是已经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实现成功创业,申请人夫妇符合二次扶持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和无负债的前提下,在经营同一项目的基础上,经营规模新增就业5人以上。二是严格调查。对于申请8万元小额贷款的妇女创业个体,必须由专门的三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的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查看和核实;贷款超过8万元的,委托经办银行进行调查。
截止6月底,发放小额贷款3688万元,其中支持个人创业发放贷款3288万元,直接扶持596人实现创业,带动1780余人实现就业;贷款回收率99.7%。(于都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钟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