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于都县三措并举顺利完成城镇小集体养老保险办理工作
自2011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达《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以来,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城镇小集体参保工作过程中民众反映的问题,抓住重点和难点,通过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将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了实处,把社保政策的春风,送到了每一位参保人员的心中。
目前,我县已为3497人办理了城镇小集体社会养老保险,这项工作的完成大大提高了我县城镇养老保险的覆盖面。
措施一、提升服务质量。服务是机关工作人员职能转变的要求,也是提升工作作风的有效方法。针对此次办理保险的人员年龄结构较大的特点,于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抽调业务能手,平时工作有耐性的人员来办理,并专门组织进行提升服务效能的培训。通过培训,工作人员熟悉了业务,又提升了服务水平,让参保人真正做到高高兴兴而来,满意而归,即使是不懂的问题也能得到圆满的答复,碰到程序性问题就用纸张写下来,方便年纪大一点的人。
措施二、优化机关效能。针对此次参保人员较多,时间比较集中的特点,人保局通过协调几个股室,取得联动,组成小集体参保办理工作小组,专门从事城镇小集体参保办理工作。通过这种方式,办事人员可以享受一站式服务,大大提升了办事效率。
措施三、以人为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城镇小集体办理过程中遇到诸如个人档案管理不妥善,无法取得原始工作证明凭证,等历史遗留问题,人保局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三个同事以上提供工作证明的方法,稳妥的解决了这些符合文件条件,但无法取得原始工作证明材料人员的参保难题。这项措施得到了广大参保户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