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系省环保局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拟招聘人员数为16名,所学专业为核学科、电磁、环境、化学化工。
二、应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身体健康;
3、学历、学位与年龄要求,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硕士学位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
(3)硕士学位以上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获得国家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或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09年5月18日——5月22日。
2、报名办法: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简历等原件与复印件及相关业绩材料,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张,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在江西省环境保护网),一式两份。有工作单位的人员报名时,须出具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名地点: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办公室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江大南路280号 邮编:330029
电话:0791-8327032 传真:0791-8327032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招聘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以我站正式通知为准。
五、考试考核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各以100分计算。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全部进入面试)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
2、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与备录人选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在我单位指定的卫生机构进行体检。
六、 聘用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度。招聘人员被解除聘用合同后,不再实行待聘期限制度,解聘人员直接进入人才市场或自谋职业。
2、经考试、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并报省环保厅审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其中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等享受正式职工同等待遇。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省环保厅确认,视为自动放弃。
***:江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