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市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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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7日发表
江西南昌市工伤保险日前实现市级统筹,从而使参保范围和对象、缴费基数和缴费费率标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标准、基金账户管理、经办流程和信息 “六统一”。
为保障发生重大事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南昌市将建立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制度,经办机构每年按南昌市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结余总额的20%提取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当风险储备金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50%时不再继续提取。参保单位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超过南昌市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额50%,超出部分可申请工伤保险风险储备金。风险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南昌市人民政府垫付,所垫付资金由后续提取的储备金逐步归还。(张祖珍 王 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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