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首次联合开展2012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巩固并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我省2010年开始实施的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三年全覆盖专项行动计划,今年,省人保厅首次联合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于2012年3月至5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
此次行动以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为重点范围,以小型微型企业为重点对象,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全省各类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目标,督促企业加快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等各项权益。
在本次“春暖行动”中,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组织指导各类小企业对其劳动用工情况特别是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各类小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同时,指导各类小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农民工用工登记台帐。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将联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组成整体行动督查组,对各类小企业进行逐户排查,督促各类小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未能在限定期限内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应依法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5月11日至5月31日,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还将抽调各设区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组成人员组成督查组,采取异地督查的办法,分赴各设区市、县(市、区)对“春暖行动”和小企业劳动合同全覆盖专项行动实施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