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了认真做好我院2008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工作,根据《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赣人字[2006]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开招聘专业人员的工作方案。
一、单位简介
江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始建于1951年,由江西省革命残废军人疗养院、江西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演变而来,是江西省唯一的一所优抚医院,直属于江西省民政厅,坐落在历史古镇樟树市临江镇,占地 55万平方米,床位编制750张,职工编制504人。医院现有在岗职工33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221人,高中级职称111人。在多年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医疗水平在省内处于相对领先地位,拥有一批省内知名精神科医护人员。
医院环境优美,医疗设备先进,设有规模较大的精神科、伤残军人休养部、综合门诊住院部。建院50多年来,医院已形成以精神疾病防治、伤残康复为特色的优抚康复医院。承担着全省复退军人精神病患者、四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康复、休养任务。并列为樟树市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为社会病员提供医疗服务。
精神科收治各类精神疾病和心身疾病,还逐步开展了脑器质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神经症、行为障碍、医学心理咨询、心理测验的研究工作,并承担精神病司法鉴定任务。
伤残军人休养部主要承担全省四级以上伤残军人的功能康复、心理支持和生活护理。休养部拥有经验丰富的专业康复队伍,有先进的功能康复器械,休养环境幽雅、空气清新。
综合门诊住院部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五官科和疼痛科,收治各科病人。有一整套血液生化分析仪、500mA的X射线机、彩色B超、经颅多普勒、内窥镜、数字式心电图机、16导数字化脑电图机、多参数生物反馈仪、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多功能呼吸机、监护仪、麻醉机等,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诊断及治疗服务。
几十年来,医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秉承“奉献荣军、服务社会、与时俱进、争创一流”,以精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合理的收费为广大患者服务。1998年以来,每逢春节和“八一”期间,原省长黄智权、原省委副书记王君、彭宏松等领导,先后率江西人民慰问团来医院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怀送到残疾军人的心坎上。在各级政府和领导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全院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医院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多次荣获江西省民政厅先进单位、基层党建红旗单位、宜春市内保先进单位、宜春市、省直文明单位、省直基层党组织十面红旗、江西省第八届、第九届文明单位、全国民政基层单位行风建设先进集体、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岗位代码 | 专业 | 人数 | 条件 |
200002001 | 临床医学 | 4 | 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26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02002 | 临床医学康复 | 2 | |
100002001 | 汉语言文学 (文秘) | 2 | |
200002003 | 高级护理 | 14 | 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24周岁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02004 | 临床医学 | 2 | 国家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28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02005 | 护理 | 6 | 国家统招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并已取得护士执业证书,2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02006 | 临床医学 (妇产科) | 2 | 大专以上学历,具有一定临床经验,从事本专业技术3年以上,并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书,男4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30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200002007 | 临床医学 (外科) | 1 | |
200002008 | 临床医学 (新生儿科) | 1 |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08年5月4日9:00----5月8日17:00。
2、报名方法:登录江西人事考试网(http://www.jxpta.com/)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按《关于做好江西省2008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操作。
3、联系方式:电话:0795-7811404,7822101;联系人:刘唯平。
四、考试、考核方法
1、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知识考试、实践操作考试和面试的方式。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40%(公共科目为《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综合基础知识应试指导》),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10%,实践操作考试成绩占10%,面试成绩占40%。
2、笔试时间:5月31日,参加省人事厅统一举行的公共科目考试,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资格复查:根据公共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须本人前来,并提交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如未发毕业证由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个人简历、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准予报考(或同意调出)的证明、个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资格复查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因弄虚作假或资格复查不合格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4、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资格复查通过后,再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试及面试,均由我单位自行命题。汉语言文学专业参加文秘知识考试及写作;其它专业参加医学三基专业知识考试及专业技能考试。面试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组织单位及地点:江西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樟树市临江镇);时间:6月—7月(具体时间待通知)。
五、体检
(一)公共科目考试、专业知识考试、实践操作考试、面试成绩合计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在我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因本院属特殊行业,有大小三阳者不予聘用。
(三)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或按医院规定时间二年内不能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内考核合格者录为在编人员。首次聘用合同期5年,合同期内不得要求调出或离职辞职等;首次聘用合同到期后,经考核合格,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临床医学、高级护理及护理岗位聘用后将从事精神科专业。
七、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