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多措并举鼓励乡镇创办中小企业
近年来,南城县多措并举鼓励乡镇创办中小企业。一是加强平台建设。落户项目用地采取租赁和转让等形式进行,租赁用地价格由乡(镇)自行决定,支持创办乡(镇)工业园。二是降低落户条件。规定固定资产投入3000万元以下,且环保达标的固定资产投入达500万元以上,且投资强度达到70万元/亩,建筑密度55%以上,容积率0.8以上,投产之日起前三年亩均纳增值税分别达1万元、2万元、3万元,第三年及以后年份亩均纳增值税达3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均可落户。三是项目规费优惠。对投资兴办工业企业新建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应上缴部分,一律按规定标准的下限收取,县及县以下部分一律免收,服务性收费减半收取。四是实行奖励补助。设立乡(镇)新上工业项目税收奖和乡(镇)自建厂房补助。连续三年对乡(镇)进行奖补,即按乡(镇)新引进工业项目实现的增值税总额的4%—6%予以奖励;对于由乡(镇)新建厂房供企业租用,且单个企业入驻一年内年纳增值税20万元以上,则按每平方50元的标准一次性补助相关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