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采取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
年关将至,景德镇市人保局劳动监察部门在做好日常巡查、受理投诉、举报的同时,已将监察的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和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来。在“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求各执法大队,投诉中心所有工作人员随时待命;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办案。以预防为主,加强巡查,积极化解矛盾和不稳定因素;调集应急预备力量,临时成立应急预备执法队;严肃纪律,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从2011年12月26日起至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实行12小时值班待命制度,随时受理处理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员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投诉举报。在这期间全体执法人员取消节假日休息。同时还印发了“景德镇市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自查表”。要求执法人员送达单位并督促用工单位填报,并对填报的自查内容进行认真一一核实。此次自查共涉及46个单位,涉及农民工人数4000余人。对自查中发现存在元旦、春节前有拖欠工资的隐患,市劳动监察部门及时跟进,督促支付,确保城市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工资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