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出台
12月19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日前出台,“十二五”期间,我省将转移农业劳动力800万人,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在2015年达到15%至20%。
按照规划,“十二五”时期,全省城镇将累计新增就业2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80亿元。我省将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五”期间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市、县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左右,努力实现工资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同步增长,遏制并逐步缩小不合理的工资差距。
“十二五”时期,我省将把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保制度,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工作。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将实现制度全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0%,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0%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40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8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达200万人,养老金水平和医保报销比例也将逐步提高。同时,我省将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劳动用工信息数据库,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6%以上;继续推进集体合同五年覆盖“彩虹计划”,完善集体协商机制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将劳动关系协调组织向街道(乡镇)和社区延伸;全省基本完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8%以上;着力构建机构健全、设施完善、网络互联、信息互通、操作规范、服务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建设,全省发放统一的社会保障卡3700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