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区社保局多举措做好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妥善解决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遗留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11〕38号)文件要求,西湖区社保局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组织,精心安排、全力做到应保尽保,切实把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落到实处。具体举措:
(一)专门成立专项小组,全力推进工作。成立区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胡显勇副区长为组长、雷雳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
(二)整体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一是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部门相互协调做好工作。区相关部门对启动小集体及家属养老保险工作思想统一,工作到位。截止目前,举行定期、不定期协调会共6期。
(三)做好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全区90余名区属企业单位劳资干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参加了培训班,为全区未参保城镇小集体企业职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宣传发动造势。利用社区基层平台及各媒体网络广泛宣传小集体及家属养老保险政策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办理流程,把政策优势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