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情况对用人单位进行专项检查
从江西省劳动监察局获悉,近期,江西省对7234户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法律法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处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案件343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件1138件,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97万元。
记者了解到,此次专项检查以劳务派遣企业、招用农民工及流动人口用工较多的建筑,制造、采矿、餐饮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为重点。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234户,涉及劳动者68.9449万人,查处违反最低工资规定及拖欠工资案件350件,未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案件343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案件1138件,违反工时、休息休假规定案件155件,责令补签劳动合同8.3万余人,责令支付工资及补偿692.1万元,督促缴纳社会保险费2010.97万元。
江西省劳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检查发现,全省部分小企业劳动用工比较混乱,一些小企业经营者用工临时性、随意性较大,疏于审核劳动者身份,不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员工超时加班、不缴社会保险、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情况较多。检查还发现,社会保险部分险种参保率低。不少企业由于对社会保险的认识不足,部分用人单位只单纯地把社会保险认知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从而导致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