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启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8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和部署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以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费用负担。《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和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同时发布,这标志着我国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正式实施。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标是:2009年每个省 (区、市)在30%的政府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到2011年,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到2020年,全面实施规范的、覆盖城乡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政策框架主要包括: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保障基本药物生产供应;合理制定基本药物价格及零差率销售;促进基本药物优先和合理使用;完善基本药物的医保报销政策;加强基本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健全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评估。
2009年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已先期公布的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 (2009版),包括化药、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