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
4日下午,天津市召开机构改革工作会议,部署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工作。市委书记张高丽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指出,深化机构改革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加快全市体制机制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天津发展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把思想认识行动高度统一到***、***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细抓实抓好,确保圆满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证。
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兴国作部署,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胜玉出席。
张高丽在讲话中指出,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是制约天津发展的一大障碍和主要矛盾。深化机构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保证,是推动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动力,是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改革已经进入了攻坚阶段,进入了通过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的新阶段。深化机构改革,有利于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有利于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格局;有利于完善干部人事制度,造就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有利于建立健全决策体系,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有利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企业、为基层、为群众服务。我们必须把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为深化改革的契机,敢趟改革的深水区,敢碰改革的关键点,加快推进机构改革和其他各方面的改革,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张高丽强调,深化机构改革,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地方机构改革的一系列部署,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明确和强化责任,优化组织结构,规范机构设置,努力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为天津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
张高丽指出,深化机构改革要贯彻“三个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体现精简统一效能,突出天津特色,合理调整部门设置,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真正做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管理高效、服务优良。要实现“三个转变”,转变管理职能,转变运行机制,转变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完善利益协调机制、安全控制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不断提高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要体现“三个优化”,优化组织结构,优化资源布局,优化人员配置,探索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努力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实现资源的科学配置,促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张高丽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多,调整力度大,工作要求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决不能工作断档、运转脱节、职责真空、资产流失。要严肃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改革方案在实施过程中不走形、不变样。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推进机构改革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开展“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活动结合起来,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狠抓各项任务落实,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二季度好于一季度。
黄兴国指出,我市机构改革是认真按照***、***的统一部署进行的,机构改革方案基础非常扎实,完全符合中央的要求和天津的实际,实施的条件已经成熟,时机也非常有利,改革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这次市委、市政府机构调整和改革一并进行,将以转变职能为核心,通过机构调整、职能界定,理顺关系、提高效能,努力构建符合天津新时期发展要求的党委工作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市委机构调整的主要特点是,按照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要求,推进党委工作体制的改革,重点对市委工委的设置和职能进行必要的调整,并对相关政府部门党组(党委)的设置进行调整,理顺部门之间的职责关系。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主要特点是:政府机构设置原则上与***机构相衔接,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体现了理顺职责关系的原则,体现了天津特色。
黄兴国强调,这次机构改革涉及部门较多,机构变化较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要在市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做好部门组建、撤并和调整,认真做好“三定”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圆满完成机构改革的各项任务,为促进各项工作上新水平、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市长,市政协党组成员,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武警天津市总队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府秘书长出席会议。市有关副秘书长,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有关人民团体、部分市管企事业单位和驻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记者 王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