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万名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日前,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正式启动招募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计划。“三支一扶” 采取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进行。今年招募1000名,2007年、2008年、2009年各招募2000名,2010年招募3000名。招募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扶贫办、团省委联合组织,6月中旬全面展开。
文件要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要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畜牧、师范、经济类专业人才为重点。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2周年,全部安排到乡村中小学、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涉农站所、乡镇卫生院、扶贫开发重点乡的贫困村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原则上回生源所在地服务,也可根据本人意见和岗位需求,到其他地方服务。招募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考试、体检、培训全部实行免费。
文件明确规定,在志愿服务期间,给予“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月800元的生活交通补贴,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生活交通补贴由省和县(市、区)财政按3:7的比例予以解决。服务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愿意留在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级政府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手续;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到其他地方工作;进入市场自主择业的,有关部门协助推荐就业。就业后直接转正定级,并高定一至二档工资。自主创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上加3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省内高校研究生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符合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可评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今后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其在基层的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江西省人事厅叶志忠、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