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755-8882 8155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16日发表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http://www.bjtzhy.org)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培养优秀职业运动员为主要宗旨,兼顾社会体育和体育产业人才的培养,是北京地区唯一的高等体育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因工作需要,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和2018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2.竞技体育系语文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3.教务处英语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健康标准;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4.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竞技体育系运动训练专业课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运动训练、体育教育、体能训练、体育保健康复等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较强的专业建设能力、科研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独到的见解和不断探索的能力;  

  (4)具备运动队一线训练、工作经历或儿童体育教育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竞技体育系语文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汉语言文学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和应用型文章写作能力;普通话标准,取得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4)做事认真、积极主动,综合素质高,爱好体育,热爱体育教育事业,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3.教务处英语教师1人(专业技术12级岗位)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英语及相关专业毕业; 

  (3)具有良好的英语口语表达及阅读能力; 

  (4)做事认真、积极主动、综合素质高、热爱教育事业、有很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能够承受一定工作压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初审确认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018年11月13日-11月14日 09∶00-11∶30,14∶00-16∶30。 

  2.报名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北京体育职业学院办公楼208室。 

  3.所需材料 

  个人简历2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所报岗位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及复印件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二)考试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以及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笔试成绩。笔试全程录像。 

  3.面试: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形象仪表以及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教师岗位面试需要进行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50%。面试全程录像。 

  4.合格分数线: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三)岗位递补: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3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3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 

  (四)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公布综合成绩: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公布面试、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六)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分数公布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七)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担。 

  (八)考察:招聘单位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等情况。 

  (九)公示报批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核准、调入和备案手续。经批准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一般应在45天内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照北京市聘用合同制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正继续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档案转入人才服务机构,自谋职业。 

  四、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文刚,联系电话:010-87806970。 

  北京体育职业学院 

                              2018年11月2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关于我们 加入我们 人力资讯TOP500 网站地图 临时工招聘信息兼职招聘信息

劳务派遣 深圳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公司 深圳临时工派遣中介 2
  1. 珙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自然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合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
  2. 县文广旅游局诚邀各外地客商考察
  3.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社会救助确认权委托下放乡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 珙县局召开2019年全县纳税服务工作会议
  5. 工作简报第四期
  6. 珙县工业园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警示教育
  7. 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分解落实2019年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8.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推进依法治市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9. 行政许可信息2022年3月11日
  10. 关于划拨1月2月敬老院管理人员工资和保险资金的通知
  11. 县委书记叶盛调研应急管理工作
  12. 曹营镇召开2021年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
  13. 2015年广安市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14. 2016年广安市招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考试成绩公告
  15. 广安区举办2017年春风行动启动仪式暨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
  16. 珙县视频新闻20190617
  17. 珙县公安局结合六进六边活动三强化筑牢防汛备汛安全线
  18. 珙县视频新闻20190328
  19. 广安区社保稽核工作成效明显
  20. 广安区人社局走进建筑工地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21. 珙县2020年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周报6月(第三周)
  22. 洛亥镇残联发放辅具覆盖惠及159名残疾人
  23. 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24. 珙县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
  25. 珙县水利局关于成立珙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
  26. 珙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27. 珙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汛值班制度的通知
  28. 珙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珙县2019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
  29. 以人为本为民解困
  30. 县联合执法组第三次巡查洛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
  31. 关于成立底洞镇宗教两乱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32. 关于修订珙泉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联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33. 洛府发〔2019〕70号珙县洛表镇人民政府关于大坊村4社村占用林地的批复
  34. 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察工作公告
  35. 广安区2017年兑现稳岗补贴59万元
  36. 中共广安市委宣传部2015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37. 整治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安宁
  38. 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39. 广安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类人才招聘公告
  40. 曹营镇人大主席团学习贯彻彭清华书记来宜视察调研***和***精神
  41. 宜宾市珙县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42. 巡场镇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43. 珙县供销社开展周末大扫除活动
  44. 珙县林竹业五聚焦推进产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45. 工作简报第四期
  46. 关于同意德袜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批复
  47. 珙县行政审批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交换函(信息交换〔2019〕29号)
  48. 广安市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宣传提纲
  49. 我县召开2022年春季征兵定兵会
  50. 珙县2020年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7周报第一周)
  51. 珙县县政府副县长胡为民同志到麻窖村视察工作
  52. 广安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公布进入文职人员招聘考试面试环节人员名单的公告
  53. 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表彰对象公示
  54. 胸怀祖国志存高远
  55. 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6月5日行政许可公示表
  56. 珙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补充更新气象预警手机短信接收人员的通知
  57. 珙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金融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
  58. 市就业局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59. 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教育培训(复训)工作的通知
  60.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关于2014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61. 经开区15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62. 标题和内容已经清空2022-09-27 14:47:58
  63. 巡场镇持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
  64. 中共广安市委农工委关于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65. 珙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的通知
  66. 2015年首次联办招聘会取得圆满成功
  67. 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68. 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69. 广安市水务局2015年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70. 整治周边环境维护校园安宁
  71. 食品小作坊备案信息管理列表2020年4月5月
  72. 广安区做好军转干部医疗保险工作
  73. 珙县关于2019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74. 关于解决孝儿镇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平场及后续脱贫发展资金的请示
  75. 珙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珙县自然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联合发布制度(试行)的通知
  76. 珙县司法局参加市局第一季度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形势分析视频会议
  77. 珙县林竹业五聚焦推进产业发展为县域经济发展做贡献
  78. 珙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部分贫困村驻村农技员进行调整的报告
  79. 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教育培训(复训)工作的通知
  80. 珙县巡场镇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巡场镇罗渡经理部险情的函
  81. 武胜县积极开展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
  82. 关于做好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2年(第3号)
  83. 珙县安排下达城乡低保3947余万元
  84. 省人社厅副厅长徐毅一行赴广安调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工作
  85.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的通知
  86. 参保人员在职死亡待遇纳入社保基金统筹
  87. 关于2016年广安市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公告
  88. 2017年广安市协兴园区经济发展和旅游局招聘公告
  89. 珙县林业和竹业局关于成立617地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的通知
  90. 珙县人大到洛亥镇调研危房改造工程完成情况
  91. 珙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珙县巡场镇汾洞黄砂厂2019年复产的批复
  92. 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93. 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结果公告
  94. 关于印发孝儿镇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95. 珙县水利局2020年6月5日行政许可公示表
  96.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大主席团关于成立玉和苗族乡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97. 珙县2020年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9月周报表(第1周)
  98. 玉和苗族乡召开2019年安全生生产大安全工作推进会
  99. 珙县上罗镇人民政府关于城乡环境形象大提升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100. 珙县玉和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和苗族乡2019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