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京人社专技发〔2018〕7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委(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干部)处,各人民团体人事(干部)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机职考办字〔2018〕1号)精神,结合北京地区实际情况,现将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和级别
2018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考试分为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机动车机电维修技术、机动车整形技术、机动车检测评估与运用技术3个专业。机动车整形技术专业的考生,在考试时可选择机动车钣金维修技术或机动车涂漆技术中的一个专业内容作答。
二、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考试设《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2个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考试设《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和《机动车检测维修方案分析》3个科目。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法规与技术》科目、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科目,均采用纸笔作答方式。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科目采用计算机模拟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名称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备注 | |
理 论 考 试 | 机动车检测维修 法规与技术 | 6月9日 | 上午 8:3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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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维修案例分析 | 6月10日 | 下午 14: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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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 操作 考试 | 机动车检测维修实务(计算机模拟) | 6月10日 | 8:30-17:30 | 按照一天内完成计算机模拟考试安排考试轮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