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阳江市委扶贫领域交叉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部署,市委交叉巡察组于2018年5月至8月对江城区中洲街道华龙村、阳东区东平镇瓦北村、阳春市三甲镇三圩、阳西县织篢镇塘村等44条省定贫困村党组织班子及其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驻镇(街道)工作组、驻村工作队和涉及扶贫工作的县(市、区)直单位开展巡察监督。
市委交叉巡察组按分工重点了解上述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并着重发现以下有关问题:
(一)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村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扶贫主管部门及财政、住建、教育、残联、人社、卫生、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等问题。
(二)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扶贫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向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异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机构设有专门联系方式(详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中共阳江市委巡察办公室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