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快提升处置速度镇海仲裁院帮125名员工追回欠款630余万元
日前,镇海区人社局仲裁院处理了一起125人的群体性争议案件,通过“三快”原则,从立案到结案仅12天妥善处置该群体案件:
一是介入快。加强与基层调解委员会、监察大队的工作联动,一旦出现群体性事件苗头的企业,镇海区仲裁院第一时间获得消息,并安排工作人员前往一线介入开展工作指导,告知申请仲裁相关程序及需要的材料。提前介入、及时指导的工作方法,从而打消劳动者顾虑,减少因资料不全浪费的时间,方便劳动者的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二是程序快。仲裁法定审结期限为45天,案件复杂的,经仲裁委审批后可延长15天。无论是45天还是60天,对劳动者而言都是漫长的法定时间,等待的时间必然导致不确定因素的激增。镇海区仲裁院积极发挥工作主动性,在法定程序内,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对于群体性案件开通绿色通道,由专门的工作人员引导办理相关立案手续,实现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当日立案、当日组庭、当日排庭”,安排两名资深专职援助律师帮助职工维权。
三是送达快。积极发挥仲裁员引导作用,加快仲裁程序,促使当事人尽快选择处理方案达成一致。积极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询问最便捷的送达方式,摒弃传统快递、公告耗时较长的送达形式,采取***送达办理签收的方式,并获得法定代表人同意放弃庭前的答辩期,后因法定代表人在外地;通过电子媒介及时将案情传送协调,最终赢得法定代表人的信任,其一下飞机就直奔仲裁院,与等候的职工代表签订调解协议,使得案件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