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依法拉黑欠薪企业
近日,宁波凯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拖欠工资被象山县人力社保局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这是人社部颁布《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以来,象山县首家被正式列入欠薪“黑名单”的企业。
根据《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凡存在拖欠工资时间达到或超过2个工资支付周期,或者拖欠工资总额达到或超过50万元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移交公安部门侦办的;伪造、变造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或提供虚假工资考勤记录的;其他因拖欠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等以上情形之一的,县人社部门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应将相关责任主体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企业一旦被列入“黑名单”,将在多方面受到惩处。首先,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的信息会通过县、市级政府政务服务网站、信用象山网、信用宁波网、当地主流媒体、其他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同步予以公布。其次,象山县已有包括发改、税务、住建、经信、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15家部门单位签署关于对严重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届时将对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进行联合惩戒。
通过对拖欠工资“黑名单”企业进行公布和联合惩戒,欠薪企业将会真正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惩治处境,有利于提高企业违法成本,震慑企业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资,更助推象山县逐渐完善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助力“象山无欠薪”创建行动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