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仲裁监督员活动日观摩要素式庭审
8月23日下午,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举行第四期庭审开放日活动,7名鄞州区仲裁社会监督员到场观摩。本次庭审开放日活动首次适用“要素式”庭审。
“本委将适用要素式庭审方式审理本案,即根据双方当事人庭前填写的要素表,对无争议的要素事实进行确认后不再审查,对有争议的要素进行审查。”仲裁员法槌落下,宣布开庭。开庭前,双方当事人按照承办仲裁员的指导填写了《案件事实要素表》。庭审过程中,仲裁员首先根据对双方无异议的事项进行宣读,并征询当事人意见后依法进行确认。随后,仲裁员列出案件请求和事实相关的三个关键争议要素,由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要素逐项进行举证质证;根据对证据的认证和事实询问,仲裁员最后归纳出双方争议焦点就在于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并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就这样,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开庭仅用时40分钟就结束,相较于传统庭审模式,在庭审程序和庭审用时上,“瘦身”效果显著。
庭审结束后,参加庭审观摩的社会监督员对要素式庭审畅谈了各自的感受。多数监督员认为采用要素式庭审,能够快速厘清案件事实证据,聚集争议焦点,保证庭审活动重点突出,提高仲裁效率和质效;但另一方面,要素式庭审对于双方当事人的逻辑思维,举证技巧,以及仲裁员的庭审驾驭能力也有较高的要求,特别是要加强前期的宣传和指导。
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从2015年起就在全省率先试行工伤案件“要素式”审理改革,2016年被确定为全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5个试点单位之一。今年,鄞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推行“要素式”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