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成效显著
针对当前企业劳资纠纷案件增加、调解难度加大的难题,宁海县着力推进劳动争议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运转,实现“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今年以来,各乡镇(街道)上线办结案件124件,调解率达100%,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753.7万元,有效实现劳动仲裁工作重心下沉和关口前移。
一是“一案四调”加强调审衔接。多措并举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的同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充分发挥诉讼调解的功能作用,在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全过程中,将调解工作贯彻于始终,尽可能寻求各方的利益平衡点,努力化解劳动关系的矛盾和隐患。注重多调解、少裁决,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柔性处理劳动争议。同时变“上访”为“下访”,依托数字监察平台掌握矛盾隐患,主动介入热点、难点争议纠纷,实现信息的良性互通。今年宁海县仲裁院调解率成功突破80%的大关。
二是实时指导推动“线上办案”。今年3月底已完成对18个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线上账号全覆盖。开展基层调解组织工作人员业务知识集中培训3次,并利用政务钉钉实时协助案件办理、录入、办结、归档工作。规范内部规章制度,按顺序整理了仲裁流程,要求每位工作人员严格学习遵守内部指南的有关规定。同时将仲裁作风建设放在首位,严格案件审理规范、履行仲裁受理窗口人员工作职责、仲裁员廉洁自律准则、仲裁员、书记员职责。通过每月2次的典型案例和疑难案件分析会等方式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办案技巧,缩短办案周期。
三是“六有六统一”引领制度规范。积极指导和规范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推动乡镇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整合力量,充实人员,2018年6月28日,该院起草制定《关于调整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名称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调解组织规范化,实现由组织、有场所、有人员、有设备、有制度、有台账和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统一、台账统一、系统统一“六有六统一”, 不断规范调解组织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调解员行为。对2017年浙江省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综合示范单位(梅林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多次实地指导,规范其调解组织建设,全力迎接省里今年下半年的复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