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人社局首次发放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和培养资助经费
近日,海曙区人社局下发《关于下达2018年上半年度海曙区博士后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首次发放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和培养资助,对区内9家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12个科研项目的开题以及中期环节进行资助,资助金额达到150万元。此项人才政策是海曙区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激发企业高层次人才招引热情,提升企业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
海曙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政策制定采取“项目资助促规模、分批拨付抓进度、绩效考核保质量”的思路,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此项政策以企业博士后科研项目作为资助对象,按每个项目周期给予最高50万元的科研和培养经费,既能够激发博士后工作站建站企业研究课题立项积极性,又能推进新设站点申报,扩大建站规模。对于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和培养经费资助分三批拨付,分别以完成开题、中期或者结题报告作为经费拨付节点,积极促进博士后科研项目按照计划顺利执行,做到有效的项目进度跟进,降低延期风险。另外,结题报告会后,引入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根据科研成果和培养成效考核分A、B、C三档,确定最终的资助金额,在制度设计层面确保博士后工作站规范管理,提升科研项目绩效以及研发人才培养质量。
目前,海曙区人社局根据企业通过科研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以强化政策支持作为充分发挥企业人才工作平台作用的抓手。在顺利完成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科研和培养资助经费首次拨付的基础上,海曙区人社局下一步将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站科研成果和培养绩效评估、企业专家工作站申报以及专家项目服务资助,进一步加大企业人才工作平台政策落实力度,充分发挥企业在高层次人才集聚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