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出台
根据《宁波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登记备案工作规定》及省、市因私事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北仑实际,近日,北仑区制定下发了《北仑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该办法在原有省、市文件基础上,新增了三大特色内容。
一是报备人员类别进一步扩大化。该管理办法在原有的报备人员类别基础上,首次将事业单位在职的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及以上工作人员纳入管理。至此,全区公务员(参公)及事业副科级以上人员全部纳入监管体系。
二是报备程序进一步细致化。该管理办法在原先的程序上,针对普通工作人员新增了《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审批表》及《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情况报告登记表》,要求各部门执行自查、清理上缴、核查催缴三个步骤,严格做到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零持有”。
三是监管力度进一步全面化。该管理办法在原先由主管局、组织部监管的基础上,增设纪检监察职能,要求所有国家工作人员签署纪律承诺书,并征求本单位纪检部门或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后方可出国,实现从严控制、从严审批,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