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开展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学校自主评审试点
日前,余姚市人社局根据宁波通知精神,决定进一步扩大中小学职称评审自主权,在余姚中学开展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学校自主评审试点,这是该局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又一创新性举措。
以往的做法是,余姚市二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级职称职务,一级教师职称(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职称职务。新政策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简化了评审程序,在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整体素质、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对师资队伍建设的激励导向作用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本次余姚中学自主评审的权限范围为余姚市教育局主管的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含一级教师、实验师及相应专业系列初级职称),坚持评聘合一、竞争择优、公开公正、放管结合四大原则,按照制定实施方案、成立评聘组织、具体组织实施、结果上报公布四个步骤严格实施。试点工作将为今后全面推进包括高级在内的职称自主评审积累经验,形成竞争择优、能上能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