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人社局高效调处欠薪案件获赠锦旗
日前,海曙区仲裁院收到魏某等14人赠送的“排忧解难 伸张正义”的锦旗,衷心感谢区仲裁院高效公正、热情耐心处理劳动纠纷案件。
魏某等14人向海曙区某物业公司讨劳动报酬无果,想通过仲裁拿到应得工资,仲裁立案窗口工作人员与其经过交谈,发现魏某等人文化程度均不高,书写仲裁申请书、准备证据及庭审答辩较为困难,立即引导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区仲裁院本着“快立、快审、快结”的工作原则,即收即立,当日组成合议庭,并向单位发送了应诉通知书等仲裁文书。5月24日下午魏某等14人与被申请人均全部出庭,通过庭审询问,该起集体案件并不存在虚假诉讼的情况,最后双方同意调解结案,被申请人愿意15日内支付14位申请人的劳动报酬。为了给14名申请人吃个定心丸,保证当日拿到调解书,仲裁委全体工作人员推迟下班时间,分工合作,进行调解笔录、制作调解书、核验信息、指导双方签名确认、复印、送达、签收送达回执、整理案卷材料等,直至晚上9点左右,所有申请人均拿到仲裁调解书。
近年来,海曙区仲裁院为了妥善高效处理重大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尤其是集体欠薪案件,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严格执行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开辟绿色通道,缩短结案时间。对10人以上的集体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处理,优先裁决,案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当日予以立案,当日组成合议庭,尽快开庭审理,审理后五日作出裁决,一般集体案件处理不超过三十日。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搭建多部门联动平台。区仲裁院与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设立了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为集体案件的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咨询、仲裁程序介绍、法律援助申请、代拟法律文书及提供委托代理等援助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明确财产保全流程,当事人如果提起财产保全,仲裁委员会帮助其第一时间向人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保证当事人的权利不受损害;案件裁决前与司法、镇(乡)、街道等部门沟通,确保案件处理不引起严重后果。三是推行多层次调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区仲裁院建立了三级调解网络,区本级、17个镇(乡)、街道及企业调解中心,集体案件一般经过调解,调解成功可以置换成仲裁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立刻进入仲裁审理程序;区仲裁院实行一案四调,立案前调解,立案后调解,庭前调解,庭后调解,及时化解矛盾,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案结事了,息诉止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