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进一步加强对医保药品使用的智能监管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为进一步加强医保药品的智能监管,根据浙江省2018年度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我市对医保智能审核系统的药品审核规则进行了调整完善。
一是针对36种国家谈判药品新增了152条药品审核规则,涉及病种限用、病情限用、疗程限用、医疗机构级别限用等内容。通过审核规则进一步加强对谈判药品的管理,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
二是对全市234家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日前,共计3839个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审核规则上线应用。对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药价,智审系统将自动予以剔除。
我市医保智能审核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定点医疗机构在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执行中的存在问题,有效促进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省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及时整改药品信息比对中发现的问题,从而扼制了定点医疗机构“药价混乱”现象,进一步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28 02:21:45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