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巡查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执行情况
为确保定点零售药店如实执行4月份开始的新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让参保人员真正享受到医保新政策实惠,5月3日上午,市社保局对海曙区8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执行情况开展现场巡查。
从巡查结果来看,8家药店总体情况良好,特别是海王星辰连锁店、彩虹大药房连锁店、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店努力降低药品价格,医保药品有医保支付标准的均按支付标准对外销售,使参保人员享受到了政策带来的实惠,巡查现场有一位退休人员从第一医院就医后到彩虹大药房连锁店配取医院没有的药品,当听到药店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店内医保药品与大医院价格一致时,他连声说这个医保政策好。其他4家药店也采用不同形式进行政策宣传,将药品零售价格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进行对比公示,保障了参保人员的知情权,高于支付标准部分由个人自费的,销售时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确认签字。巡查中也发现有一家药店没有将政策要求执行到位,如药品售价超过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的尚未进行对比公示、没有参保人员知情同意确认签字、部分药品上传匹配信息不准确等,对此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指导,并要求药店尽快整改到位,并将再次安排***巡查。
下一步,市社保局将组织全市医保经办机构继续落实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工作,并将此纳入医疗保险日常巡查范围,确保我市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