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强化争的意识打造4仲裁
根据市委市政府“六争攻坚、三年攀高”的行动部署以及市人社局“4+人社”的发展目标,市仲裁院积极贯彻落实,要求仲裁员增强“争”的意识,提高“争”的本领,努力打造我市“4+仲裁”新格局,妥善做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维护全市用工环境和谐稳定。
一是做到“调处争质”,打造“品质+仲裁”。发挥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程序,提升调解效能,要求多阶段调解、多方式调解,进一步提升争议调解成功率,确保更多的争议在仲裁前案结事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案,统一全市仲裁判案尺度,强化仲裁文书写作,提高仲裁案件裁决公信力,切实维护仲裁权威,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在仲裁阶段的终结率。二是做到“服务争优”,打造“阳光+仲裁”。严格落实案件受理窗口首问责任制,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绿色通道”制度,实现劳动者立案“最多跑一次”;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透明化服务,重视庭审过程的举证、质证,切实提高案件办理透明度。三是做到“素质争强”,打造“美丽+仲裁”。加强业务和作风培训,要求仲裁员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努力将仲裁队伍打造成风清气正、专业过硬的“美丽铁军”,让普通劳动者感受到“仲裁铁军”的优美形象;加快仲裁文化建设,秉持“人文调解、阳光仲裁”的理念,抢占先机,争取将宁波的仲裁文化打造成浙江的样板房。四是做到“智能争速”,打造“互联网+仲裁”。依托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一体化系统建立之机,建立健全调解仲裁大数据系统,争取尽快实现全市调解仲裁办案数据统计、分析、比对、预警和监测的全覆盖,依托“互联网+”全方位优化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结速度,实现“智慧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