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出台14制度提升社保基金安全监管水平
海曙区人社局在确保社保基金业务顺畅高效运行的同时,紧紧围绕社保基金安全这一重点,持续推进各项制度建设。近日,该区人社局连续出台了《海曙区社会保险基金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业务指引》和社保、医保、就业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细则及行政监督流程细则等四个配套操作细则。业务指引这个“1”突出顶层设计,从相对宏观的角度明确内部控制与监督管理;操作细则这个“4”突出具体操作,从相对微观的角度规范内部具体财务和监督操作,“1+4”制度的出台为守住我区60亿元的社保基金再上一道安全锁。
一是确定管理主体,落实安全责任。业务指引中首次明确了局社保基金分管领导的责任,并与局社保基金监管领导小组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细则中也再次明确了分管领导在业务环节的签字责任,进一步提升分管领导对于基金安全的领导责任;同时,明确了经办机构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角色定位,提升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做到层层传达安全压力,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切实把基金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
二是优化内部控制,推进流程再造。在新海曙的基金业务量巨大提升给基金安全带来重大挑战的背景下,如何在保障业务正常开展的同时维护基金安全。业务指引明确了要从业务、财务、信息、档案等四方面着力,强健经办机构“体魄”。业务方面要落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排查风险岗位,强化经办、复核、审批环节实质性到位,改革现有经办流程找到最多跑一次中效率与基金安全的最佳结合点;财务方面要严格支付政策和程序,落实与业务、银行、财政的三方对账;信息方面要重新梳理各类权限,严格授权管理,提升社保大数据的分析比对能力;档案方面要建立相关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档案管理和借阅流程,推进档案数字化进程推进。
三是创新多种监督,拓宽监管领域。业务指引和行政监督细则中明确要加强局级行政监督的履职能力,今年又制定了相应的社保基金检查计划,共16次,将监管的触角延伸至镇(乡)街道、基金使用单位、两定机构及相关个人。与此同时,还创新性地引入驻局纪检组、财政局、审计局等专业部门,在下放业务经办、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等检查中共同开展社保基金联合大检查,依托自身和外部的力量,以敢亮丑不遮丑的心态完善基金安全监管。
下一步,该区人社局仍将继续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为工作重点,将陆续推出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内控监管,打造具有新海曙特色的“1+N”立体社保基金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