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提醒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
2017年12月30日下午,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市110指挥中心指令,反映东部新城某项目工地有人正在以“跳塔”方式进行讨薪,情况十分紧急。接到警情后,市支队工作人员会同鄞州大队立即赶往现场。
经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一番应急处置,黄某被劝下并带往派出所接受进一步处理。经核实,上演“跳塔讨薪”闹剧的黄某并非是普通的农民工,而是该项目木工班组长,因与施工单位在工程款结算上发生争议,就动起了歪脑筋,以“跳塔讨薪”来威胁单位,是一起典型的“以讨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恶意讨薪事件。据了解,黄某此前在其他工地也曾采用过“跳楼讨薪”方式来讨要工程款,属于“惯犯”,情节较恶劣。对此,公安部门依法对黄某进行了治安拘留,恶意讨薪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当前我市正在全面开展“宁波无欠薪”行动,为确保每位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拿到钱回家,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一方面联合住建、交通、水利、城管等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节前工资支付专项治理行动,加大工资清欠力度;另一方面也加大了治欠保支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曝光了一批恶意欠薪单位和责任人,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联合市总工会在“甬工惠”微信公众号滚动播出“工资不拖欠、维权要理性”等宣传口号,及时引导广大劳动者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