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举办失业保险城乡一体化政策培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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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13日发表
近日,宁海县人社局召开全县失业保险政策及业务培训会,各乡镇(街道)基层平台失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共30余人参加。培训会主要围绕“政策制定背景、政策主要内容、政策相关问题解答”三方面内容展开,并对失业保险业务操作系统的更新做进一步说明,最后就参会人员提出的疑问进行解答。此次培训会的举办为该县进一步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城乡一体化政策及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据悉,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失业保险政策城乡一体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7〕142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我县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农民合同制职工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城乡政策统一前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由单位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50%计算,作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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