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鉴证系统正式上线
根据省“最多跑一次”及市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10月31日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网上鉴证系统正式上线!线上办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的同时,线下继续保留窗口受理。
办理流程如下:
1、进入就业协议鉴证界面
打开网页http://www.nbjy.org.cn/cn/t.html?type=sxpt,登入学生账户后点击【学生管理中心】-【就业协议鉴证】后显示如下图1.1.1.1界面:
2、发起鉴证
点击【发起鉴证】界面进入如下图1.2.1.1界面
选择“我已阅读并知晓”,点击下一步进入“信息填写”界面如图1.2.2.1所示。填写详细信息,带“*”为必填写项。
主管部门或档案托管机构选择:
a)【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选择【市本级档案托管】时,【档案托管机构】默认为【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则推送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后再推送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b)【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选择【区级单位】时,【档案托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选择海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推送至“海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c)【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选择【省部属、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时,【档案托管机构】默认为【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则推送至“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
如果已发起鉴证,则会出现如图1.2.2.2界面,点击查看可进入【查看进度】界面查看鉴证进度。
3、查看进度
点击【查看进度】会进入如下图1.3.1.1界面。该界面会显示当前鉴证进度等信息。
4、查看协议
点击【查看协议】进入查看协议界面,界面如下图1.4.1.1所示。如果鉴证完成,“是否审核通过”显示为“是”。
5、撤回协议
选择“是否审核通过”为“待鉴证”的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可以查看协议详情如图1.4.2.1所示。在协议详情页面底部有【撤回协议】按钮,此按钮仅在该协议“是否审核通过”为“待鉴证”时可用,撤回后“是否审核通过”显示为“已撤回”。
6、重新发起协议
方法1:按发起鉴证流程重新发起协议
方法2:进入【查询协议界面】“是否审核通过”为“已撤回”的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在协议详情页面底部有【重新发起鉴证】按钮
7、发起解约申请
鉴证完成后,进入【查询协议界面】“是否审核通过”为“是”的信息点击【查看】按钮,在协议详情页面底部有【发起解约申请】按钮,点击后弹出框弹出【是否确认发起解约申请】,单击【确认】,显示【操作成功!】,完成学生解约操作,待单位、部门确认审核后解约成功。解约进度可进入【查看进度】界面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