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医保所三举措做好存量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预准备工作
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存量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未达到规定条件,进行整改的一年过渡期将于10月31日到期,为更好地落实存量定点零售药店2017年度的服务协议签订,区医保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服务协议签订预准备工作。
一是提前发布公告。在医保门户网站及QQ群中提前发布公告,要求各家存量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规定,逐条对照,未达到的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二是现场突击检查。针对经营场所、药师在岗和财务制度等进行实地核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当场指出,并进行指导,要求各家存量定点零售药店及时整改。
三是网上信息核实。一方面通过工作系统核查执业药师和药师参保情况,查询网上违规处罚记录,通过互联网调查资质信誉;另一方面在QQ群里发布《宁波基本医疗保险外购非处方药目录》,要求各家存量定点零售药店逐条比对,上报区医保,区医保对非处方药数量是否占60%以上情况进行核实。
2017年度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续签时间预定10月下旬,本次续签服务协议的零售药店为108家。下一步区医保对未完成整改的零售药店,将暂缓签订下年度服务协议,暂缓时间不超过3个月,期间停止医保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