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赴海曙验收省级示范仲裁院创建工作
9月7日下午,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办公室主任郑晓带领的省级示范仲裁庭验收组一行来到海曙区人社局,对海曙区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建设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验收。宁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刘涛、海曙区人社局副调研员陈春刚陪同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了海曙仲裁院立案咨询接待窗口、调解室、3个仲裁庭及仲裁配套设施,同时也检查了仲裁员队伍建设情况。海曙区仲裁院工作人员现场演示了证据展示系统以及音频监控系统等,验收组对海曙区仲裁院的实体化建设表示了满意。
2015年以来,为全面提升仲裁办案效率及案件审理的透明化,海曙区仲裁院严格对照《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示范仲裁庭建设标准》的要求,全面升级改造区级仲裁庭,目前区级仲裁庭已经建成示范标准庭1个,普通庭2个。示范仲裁庭面积大约有80多平米,墙上均悬挂庄严肃穆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徽,庭内分为审理区和旁听区,审理区设置了仲裁员席、当事人及代理人席、证人席,每张席位前面都配备了电子显示系统,旁听区大约设置了旁听席30张;庭内证据展示仪,实现证据展示、庭审笔录等信息在仲裁员、当事人、证人及旁听人员之间同步或交叉显示;而声像监控系统则实现了庭审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助力 “阳光仲裁”;两侧墙面悬挂电子显示屏则方便旁听人员全程观摩监督庭审笔录以及举证质证环节。同时仲裁院还优化设置了立案咨询窗口、接待室、及调解室。而公共区域配置了电子显示屏全程显示当日开庭信息,方便了当事人。
海曙区仲裁院将以此次示范庭验收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仲裁庭示范标准化建设,优化案件处理程序,不断推进仲裁办案能力,为更好的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利益以及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